客戶關係管理 CRM驗算報告
客戶關係管理 CRM的 21 格公式用另一套試算引擎逐格重算,其中 14 格由程式獨立算過一次比對。
✅ 已驗算 2026年10月4日・21 格公式
找到並已修正的問題
這一款在這次逐格重算裡沒有發現需要修正的公式。
怎麼驗的
- 把模板交給 LibreOffice(跟本站線上編輯器不同的另一套試算引擎)真的重算一次,不是拿同一套公式自己算自己。
- 這張表共有 21 格公式,全部重算,沒有任何一格出現錯誤值(#DIV/0!、#NAME?、#VALUE! 這類)。
- 其中 14 格另外做了獨立比對:程式只讀表上的輸入格(範例數字),用表上寫的算法自己算出每一格應得的值,再跟重算結果逐格比,全部相符(容許誤差一千萬分之一)。
- 沒有獨立比對的 7 格是範例的「最後聯繫」「下次跟進」日期,用今天的日期往前、往後推算,每天不同;只確認算得出日期。
- 這張表有些格子用到今天的日期,下表的重算結果是驗算當天的值,之後每天會不同。
驗算用的輸入值
重算與獨立比對用的都是模板自己的範例數字,共 8 格。你把這些格子換成自己的數字,公式不變、結果會跟著變。
| 格子 | 這一格是什麼 | 範例值 |
|---|---|---|
| F4 | ABC科技|預估金額 | 500,000 |
| G4 | ABC科技|成交機率 | 0.6 |
| F5 | XYZ企業|預估金額 | 300,000 |
| G5 | XYZ企業|成交機率 | 0.3 |
| F6 | DEF公司|預估金額 | 800,000 |
| G6 | DEF公司|成交機率 | 1 |
| F7 | GHI集團|預估金額 | 1,200,000 |
| G7 | GHI集團|成交機率 | 0.1 |
公式逐格重算結果
2026年10月4日 重算・公式 21 格・其中 14 格有獨立比對・含今天日期的格子每天不同。「重算結果」是模板範例數字算出來的值。
| 格子 | 這一格是什麼 | 重算結果 | 公式 | 驗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H4 | ABC科技|加權金額 | 300,000 | =F4*G4 | 獨立比對 ✓ |
| I4 | ABC科技|最後聯繫 | 2026/09/22 | =TODAY()-12 | 重算 |
| J4 | ABC科技|天數未聯繫 | 12 | =TODAY()-I4 | 獨立比對 ✓ |
| K4 | ABC科技|下次跟進 | 2026/10/11 | =TODAY()+7 | 重算 |
| H5 | XYZ企業|加權金額 | 90,000 | =F5*G5 | 獨立比對 ✓ |
| I5 | XYZ企業|最後聯繫 | 2026/09/25 | =TODAY()-9 | 重算 |
| J5 | XYZ企業|天數未聯繫 | 9 | =TODAY()-I5 | 獨立比對 ✓ |
| K5 | XYZ企業|下次跟進 | 2026/10/08 | =TODAY()+4 | 重算 |
| H6 | DEF公司|加權金額 | 800,000 | =F6*G6 | 獨立比對 ✓ |
| I6 | DEF公司|最後聯繫 | 2026/09/28 | =TODAY()-6 | 重算 |
| J6 | DEF公司|天數未聯繫 | 6 | =TODAY()-I6 | 獨立比對 ✓ |
| H7 | GHI集團|加權金額 | 120,000 | =F7*G7 | 獨立比對 ✓ |
| I7 | GHI集團|最後聯繫 | 2026/09/14 | =TODAY()-20 | 重算 |
| J7 | GHI集團|天數未聯繫 | 20 | =TODAY()-I7 | 獨立比對 ✓ |
| K7 | GHI集團|下次跟進 | 2026/10/06 | =TODAY()+2 | 重算 |
| B10 | 總潛在客戶 | 4 | =COUNTA(A4:A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B11 | 總預估金額 | 2,800,000 | =SUM(F4:F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B12 | 加權管線金額 | 1,310,000 | =SUM(H4:H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B13 | 已成交金額 | 800,000 | =SUMIF(E4:E7,"已成交",F4:F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B14 | 成交率 | 0.25 | =IF(COUNTA(A4:A7)=0,0,COUNTIF(E4:E7,"已成交")/COUNTA(A4:A7)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B15 | 需跟進(>7天未聯繫) | 3 | =COUNTIF(J4:J7,">7") | 獨立比對 ✓ |
內容依據
以下規定於 2026-10-04 對照官方原文查證;法規與申請須知可能修正,使用前請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- 個人資料保護法(最新修正 114-11-11,部分修正條文尚未施行)
第 19 條:「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,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,應有特定目的,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」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,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。」「五、經當事人同意。」 第 8 條:「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,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」 第 20 條:「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,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,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。」「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,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,並支付所需費用。」 第 11 條: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,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。」
適用範圍與限制
- 驗算用的是模板的範例數字。你改了輸入值之後,公式相同、數字會不同;插入或刪除列之後,請確認加總的範圍有包含到新的一列。
- 驗算證明的是「公式照表上寫的算法算對了」,不代表這個算法適合每一種情況;算法的假設與相關規定,見模板頁下方的說明。
每一欄怎麼填、算法背後的規定與常見錯誤,寫在客戶關係管理 CRM模板頁下方的說明。
驗算報告說明的是範本公式與內容是否符合所列法規與官方費率,實際權益仍以勞動契約、主管機關認定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