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時記錄表驗算報告
每週工時記錄與加班時數統計。加班依勞基法改成每日與每週兩道門檻一起算。
✅ 已驗算 2026年9月13日・v2026.09.13-8843f7
找到並已修正的問題
- 舊版加班時數只算「週總時數-40」:一天做 10 小時、做 4 天,週總時數 40,加班算成 0。勞基法第 30、32 條:每日超過 8 小時、每週超過 40 小時都是延長工時。
- 舊版週期起日寫 2026/01/06(星期二),表頭卻從週一排起。
怎麼驗的
- 把模板交給 LibreOffice(跟本站線上編輯器不同的另一套試算引擎)真的重算一次,不是拿同一套公式自己算自己。
- 用規則庫另外算「每天超過 8 小時的部分+扣除後整週仍超過 40 小時的部分」;範例資料與三種排法(一天 10 小時做 4 天、五天 8 小時加週六 4 小時、每天 9 小時)都必須算對。
計算依據(官方來源)
- 正常工時、例假休息日與輪班休息:每日 8/每週 40 小時;每 7 日休 2 日(例假 1);換班間隔 ≥11 小時(公告行業 ≥8);連續 4 小時休 30 分
勞動基準法第 30、34、35、36 條(修正日期 113-07-31)核對日 2026-09-13
最近一次驗算紀錄
版本 v2026.09.13-8843f7・比對 4 項・全部通過,且之後模板與法規沒有變動
- ✅ 範例資料:每日 8/8/8/8/8/0/0 小時 → 加班 0 小時
- ✅ 反向驗證:一天 10 小時做 4 天(舊公式算 0):每日 10/10/10/10/0/0/0 小時 → 加班 8 小時
- ✅ 反向驗證:五天 8 小時+週六 4 小時:每日 8/8/8/8/8/4/0 小時 → 加班 4 小時
- ✅ 反向驗證:每天 9 小時:每日 9/9/9/9/9/0/0 小時 → 加班 5 小時
適用範圍與限制
- 採二週、四週、八週變形工時的行業,每日正常工時分配不同,請依核定的工時計算;休息日、例假日、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算法另依規定。
驗算報告說明的是範本公式與內容是否符合所列法規與官方費率,實際權益仍以勞動契約、主管機關認定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