績效考核表驗算報告
績效考核表的 12 格公式用另一套試算引擎逐格重算,並全部由程式獨立算過一次比對。
✅ 已驗算 2026年10月4日・12 格公式
找到並已修正的問題
這一款在這次逐格重算裡沒有發現需要修正的公式。
怎麼驗的
- 把模板交給 LibreOffice(跟本站線上編輯器不同的另一套試算引擎)真的重算一次,不是拿同一套公式自己算自己。
- 這張表共有 12 格公式,全部重算,沒有任何一格出現錯誤值(#DIV/0!、#NAME?、#VALUE! 這類)。
- 12 格全部另外做了獨立比對:程式只讀表上的輸入格(範例數字),用表上寫的算法自己算出每一格應得的值,再跟重算結果逐格比,全部相符(容許誤差一千萬分之一)。
驗算用的輸入值
重算與獨立比對用的都是模板自己的範例數字,共 15 格。你把這些格子換成自己的數字,公式不變、結果會跟著變。
| 格子 | 這一格是什麼 | 範例值 |
|---|---|---|
| B5 | 王小明|工作品質 (權重30%) | 85 |
| C5 | 王小明|工作效率 (權重25%) | 90 |
| D5 | 王小明|團隊合作 (權重20%) | 80 |
| E5 | 王小明|創新能力 (權重15%) | 75 |
| F5 | 王小明|出勤紀律 (權重10%) | 95 |
| B6 | 李小華|工作品質 (權重30%) | 78 |
| C6 | 李小華|工作效率 (權重25%) | 82 |
| D6 | 李小華|團隊合作 (權重20%) | 88 |
| E6 | 李小華|創新能力 (權重15%) | 70 |
| F6 | 李小華|出勤紀律 (權重10%) | 90 |
| B7 | 張大偉|工作品質 (權重30%) | 92 |
| C7 | 張大偉|工作效率 (權重25%) | 88 |
| D7 | 張大偉|團隊合作 (權重20%) | 85 |
| E7 | 張大偉|創新能力 (權重15%) | 90 |
| F7 | 張大偉|出勤紀律 (權重10%) | 85 |
公式逐格重算結果
2026年10月4日 重算・公式 12 格・其中 12 格有獨立比對。「重算結果」是模板範例數字算出來的值。
| 格子 | 這一格是什麼 | 重算結果 | 公式 | 驗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G5 | 王小明|加權總分 | 84.75 | =B5*0.3+C5*0.25+D5*0.2+E5*0.15+F5*0.1 | 獨立比對 ✓ |
| H5 | 王小明|等級 | B | =IF(G5>=90,"A",IF(G5>=80,"B",IF(G5>=70,"C",IF(G5>=60,"D","E")))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G6 | 李小華|加權總分 | 81 | =B6*0.3+C6*0.25+D6*0.2+E6*0.15+F6*0.1 | 獨立比對 ✓ |
| H6 | 李小華|等級 | B | =IF(G6>=90,"A",IF(G6>=80,"B",IF(G6>=70,"C",IF(G6>=60,"D","E")))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G7 | 張大偉|加權總分 | 88.6 | =B7*0.3+C7*0.25+D7*0.2+E7*0.15+F7*0.1 | 獨立比對 ✓ |
| H7 | 張大偉|等級 | B | =IF(G7>=90,"A",IF(G7>=80,"B",IF(G7>=70,"C",IF(G7>=60,"D","E")))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B9 | 平均分數 | 85 | =AVERAGE(B5:B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C9 | 平均分數 | 86.6667 | =AVERAGE(C5:C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D9 | 平均分數 | 84.3333 | =AVERAGE(D5:D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E9 | 平均分數 | 78.3333 | =AVERAGE(E5:E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F9 | 平均分數 | 90 | =AVERAGE(F5:F7) | 獨立比對 ✓ |
| G9 | 平均分數 | 84.7833 | =AVERAGE(G5:G7) | 獨立比對 ✓ |
內容依據
以下規定於 2026-10-04 對照官方原文查證;法規與申請須知可能修正,使用前請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- 性別平等工作法(修正日期 112-08-16)
第 21 條:「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、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」 第 7 條:「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、甄試、進用、分發、配置、考績或陞遷等,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。」
- 勞動基準法(修正日期 113-07-31)
第 11 條: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。」 第 70 條:「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,應依其事業性質,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」「考勤、請假、獎懲及升遷。」
適用範圍與限制
- 驗算用的是模板的範例數字。你改了輸入值之後,公式相同、數字會不同;插入或刪除列之後,請確認加總的範圍有包含到新的一列。
- 驗算證明的是「公式照表上寫的算法算對了」,不代表這個算法適合每一種情況;算法的假設與相關規定,見模板頁下方的說明。
每一欄怎麼填、算法背後的規定與常見錯誤,寫在績效考核表模板頁下方的說明。
驗算報告說明的是範本公式與內容是否符合所列法規與官方費率,實際權益仍以勞動契約、主管機關認定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