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租賃合約書
立合約書人:
| 出租人(甲方) | ____ | 身分證字號 | ____ |
| 地址 | ____ | 電話 | ____ |
| 承租人(乙方) | ____ | 身分證字號 | ____ |
| 電話 | ____ |
茲因甲方將其所有之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,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合約,條款如下:
第一條 租賃標的
甲方同意將坐落於「____」之____,建物面積約____,出租予乙方作為居住使用。
第二條 租賃期間
租賃期間自____起至____止,共計○年○個月。租期屆滿後,如乙方欲續租,應於租期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,經甲方同意後另訂新約。
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
- 每月租金為____,乙方應於____繳納當月租金。
- 乙方應於簽約時繳納押金____,甲方應開立收據。
- 租期屆滿或合約終止時,甲方應於乙方遷出並點交房屋後十四日內,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,但得扣除乙方積欠之租金、水電費或損壞賠償金。
第四條 使用限制
- 乙方應依約定用途使用租賃標的,不得變更用途或供非法使用。
-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全部或一部轉租、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。
- 乙方不得擅自改建、增建或變更租賃標的之結構。
- 乙方應遵守大樓管理規約及相關法令規定。
第五條 修繕責任
- 租賃標的之自然損壞,由甲方負責修繕。
-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故意、過失所致之損壞,由乙方負責修繕或賠償。
- 乙方如需修繕,應事先通知甲方,經甲方同意後始得為之。
第六條 費用負擔
| 費用項目 | 負擔方 |
| 房屋稅、地價稅 | 甲方 |
| 水費、電費、瓦斯費 | 乙方 |
| 網路費、第四台 | 乙方 |
| 大樓管理費 | □甲方 □乙方 |
第七條 提前終止
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合約,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。提前終止之違約金計算方式如下:□一個月租金 □兩個月租金 □其他:________。
第八條 點交與返還
乙方於租期屆滿或合約終止時,應將租賃標的回復原狀返還甲方,並清償所有費用。雙方應共同點交,確認房屋及設備狀況。
第九條 附屬設備
甲方提供之附屬設備如下(請勾選):
| □冷氣 ___台 | □電視 ___台 | □冰箱 | □洗衣機 |
| □熱水器 | □瓦斯爐 | □床組 ___組 | □衣櫃 ___個 |
| □書桌 ___張 | □椅子 ___張 | □沙發 | □餐桌椅 |
第十條 爭議處理
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,依民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如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租賃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本合約一式兩份,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
| 立合約書人 | ||
| 甲方(出租人) | 簽名:________________ | 日期:________________ |
| 乙方(承租人) | 簽名:________________ | 日期:________________ |
中華民國 ____
